刑冲破害合,它们之间的作用都是相互的吗?
刑冲破害合,是在两个或多个地支之间发生的相互作用。那么,相刑、相冲、相害、相破,以及“相合”,它们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是什么呢?我认为是承受作用力影响的“对象”不同。接下来我们就用几个大家都很熟悉的小故事作例子来谈谈这个话题。(图片来源于动画片《大闹天宫》)
总的来说,相冲中参与的地支的双方都受到影响。这就好比孙悟空和二郎神争斗,其参与的双方都会耗费力气,不管是孙悟空还是二郎神都是累得气喘吁吁。所以,相冲中参与的双方都会受到影响,只是受到的影响有轻有重而已。
相刑则不同,既然是“刑罚”,则受刑的地支是被动的。这就好比唐僧念紧箍咒处罚孙悟空,孙悟空是不敢还手的(除了紧箍咒的威力之外,师傅这层关系才是最重要的)。在此之前,孙悟空被天兵天将抓住后在“斩妖台”上受刑,也是被动的,因为被绑着。回到地支相刑,比如寅刑巳,则巳受影响而寅不受影响,不管是“刑得入”还是“刑不入”,因为巳是被“绑着”的那个。
说到这里,有朋友就会问了:“那子刑卯,卯刑子呢”?仍然是单向受刑,但因为两者都能刑对方,所以就形成了特殊的相刑关系。如果举个例子的话,我想起了秦腔有个剧目叫做《打镇台》,镇台李庆若的手下先出手打了县令王震手下,后来王震的手下又打了李庆若的手下。李庆若和王震的手下被打都是被动的,没有还手,就形成了“你处罚我,我再处罚你”的局面。
相害是因为相冲而引起的,但跟相冲不同,它也是单向的。《三命通会》中说:“如子生人畏午冲,而未却去合午”,所以为害。又说:“子未相害者,谓未土害子旺水,名势家相害”。故子见未则为害”。因此,相害也是单向的。举个例子,孙悟空和二郎神交战,结果被太上老君扔了一个金刚镯打晕了才被抓住。所以太上老君是“害”孙悟空的,而孙悟空是害不到太上老君的——虽然名为“相害”。如果用《三命通会》的解释:孙悟空和二郎神交战,是相冲,但是太上老君跟二郎神关系好,所以帮助二郎神打孙悟空,所以为“相害”。要特别提及的一点是,相害理论跟我们通常所说的“以合破冲”理论是矛盾的。
相破,一般也认为是相互作用的。相破是“旬头”和“旬尾”之间发生作用。这就好比猫咪的尾巴打到嘴巴,然后嘴巴又咬到尾巴,到底是尾巴打了嘴巴,还是嘴巴咬了尾巴?
再说下相合。相合分三合与六合。六合是双方之间共同承受影响,这就好比两人交朋友,彼此都是对方的朋友。但三合则不同,三合是有个将星的,他是召集人,其他两个地支只是他的属下而已,所以三合是集体行为,就好比桃园三结义,或者梁山结拜,刘备和宋江是大哥,跟普通的交友是不一样的。
刑冲破害合,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受影响的对象不同。相冲、相破、六合是相互之间的作用,而相刑和相破则是单方面施加影响,三合则比较特殊,它是一个团队行为。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,谢谢大家!
文|西风独醉 探讨命理艺术,弘扬传统文化(请大家关注我,和我探讨命理知识)